城鎮化,順勢而為又好又快發展
記者:您認為國務院通知指明瞭戶籍改革三條路徑,為什麼有這三條路徑?
王太元:三條路徑的實質是,及時為進城的人解決相關難題,有效推動他們的城鎮化進程。相對而言,多路徑前進受益面更大、實惠更多、效果更好,而用“是否給予城鎮戶口”來對待所有人,像個獨木橋,很可能口惠而實不至。
記者:能具體解釋一下嗎?
王太元:先說暫不入城的農民,你總不能預先給一個城鎮戶口吧,但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加快新農村建設,加速城市帶動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城鄉一體化”發展,讓全體人民共用改革、發展成果,讓城鄉居民均享公共財政,他們不進城也一樣受益,比給他們發個跟城裡人一樣的戶口本實惠多了吧?
而因當地發展和自身需要可能進城的人,一些地方“以宅基地換住房,以承包地換社會保障”,幾十萬甚至幾百萬農民直接落戶口進城,他們能進城“求生存”了,看上去很美吧?但是,“求發展”呢?城鎮為他們準備好充足的就業機會了嗎?“享幸福”呢?分享城市社會資源、共用公共財政呢?因此,《通知》提出,對可能入城的農民,政府要充分尊重其意願,確保其土地等權益不受損害,不得強迫農民上樓、強迫農民進城。
記者:這也還是在城外的人,已經進城的人很多都希望“直接落戶”。
王太元:也未必。進城時間不長但希望留在城市的人,我們直接給他一個城市戶口,看上去也很美吧?但是,如今的城市化生存早已不是“計劃經濟包福利”時代了,就業競爭激烈、住房價格上漲、教育投資日增,讓剛進城的他們馬上承受諸多“居大不易”的壓力好呢,還是按照國務院通知精神及時為他們解決進城生產、生活中各種具體困難好呢,是要已沒多少好處卻不斷增加壓力的戶口本呢,還是要遇什麼困難就解決什麼困難的《通知》好呢?我敢肯定地說,人們大多會選擇後者。
記者:看來,戶口本確實只有進城時間比較長、能適應的人才需要啊。
王太元:對,你的認識已經接近《通知》精神了。國務院《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縣級市、地級市、副省級以上城市的不同區別,分別確立一年、三年、五年甚至更長的合法居住期限,再迦納稅情況等等一些必要條件,允許符合條件的人申報本城市常住戶口,其實不是中國獨有而是世界人口遷移調控所通用的,我把它叫做“合法生存考驗期”,經過這個時期檢驗,你確實不會攤薄他人權益、不會增加社會負擔,你在本地永久居留的合法權益,才可能得到依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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