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現國防存在 整合海上力量
第三個是軍事存在,羅援說,能夠駐軍的地方必須駐軍,不能駐軍的地方要設立主權標誌,比如懸掛國旗、設立主權碑,並要定期派軍機軍艦去這些地方巡邏,體現國防存在。
第四,執法存在。羅援指出,目前,“九龍治海”力量過於分散,“九龍”分屬交通、農業等五個部門九個單位,屬重複建設、低層次循環。他建議,中國要盡快把現有海上的執法力量,整合成一個國家海岸警衛隊,以更加有效地執法,維護國家的海洋權益。
鼓勵經濟活動 輿論奪話語權
就經濟存在問題,羅援主張,要鼓勵漁民在南海的中國領海進行漁業作業,鼓勵到南海的一些島礁上從事生產活動,國家要給他們風險補貼;鼓勵石油企業在南海開展鑽探活動,在海上建立例如勘探平台一類的“流動領土”;同時還可開發南海旅遊資源,鼓勵遊客去南海旅遊觀光,甚至可建立海葬陵園,總之要宣示中國的主權存在。
最後,關於輿論存在,羅援指出,鑒於在南海問題上,中國從歷史上、法理上佔有充分的證據和理由,要在輿論上奪回在南海問題上的話語權,爭取獲得國際社會的承認與支持。他建議,中國要盡快頒布南海白皮書,佔領法理和輿論制高點。他強調,只有把上述“六個存在”落實到行動上,才能真正體現“主權在我”,有效維護中國海洋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