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21日電/陳水扁被控侵占1萬多筆公文,今天遭特偵組起訴。檢方認定,陳水扁目的除了為撰寫回憶錄,並特意蒐集相關政治人物包括前“總統”李登輝等人的不利事證,藉此轉移輿論焦點。
中央社報道,陳水扁被控在2008年3月“總統”大選敗選後,指示“總統府”專員等人,將執政時“國安會”、“國安局”、“調查局”等單位提供的公文及機密文件,全數打包運往“卸任總統辦公室”,共計侵占、隱匿公文達1萬7375件,其中3419件屬“國家機密”。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後,今天依刑法侵占公物、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文書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將他起訴。
檢方認定,陳水扁目的是為日後撰寫回憶錄及用作自身所涉訴訟案件答辯依據,並蒐集相關政治人物的不利事證,以轉移輿論焦點。
檢方指出,陳水扁在檢方發動搜索及就訊時,聲稱蒐集“國安”單位等報告,是為了日後要撰寫回憶錄及口述歷史,稱“‘卸任總統’要寫回憶錄是必然的,否則成立‘卸任總統辦公室’做什麼”。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作證則說,李登輝所涉新瑞都案爆發時,陳水扁要求提供具體資料,並說“只有跟李登輝相關的新瑞都案、‘國安密帳’等案件,陳水扁才會要求看最原始的調查筆錄”。陳水扁偵訊時也說,“為避免李登輝誤會我在恐嚇他,才會有這些資料保存著”,並坦承隨身攜帶奉天專案孳息一覽表,親自用公事包夾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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