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甲”旅遊
能否防得住越來越巧妙的“變裝”?
2012年初,一份名為《司法局長5天14萬天堂豪游》的舉報材料在網上流傳。據這份材料稱,時任深圳市龍崗區司法局局長的何旅華動用公款,以考察為名率團豪華旅遊。媒體調查後發現,考察團在抵達上海的當天下午參加完一個座談會以後,就赴上海、蘇州、杭州三地,遍覽中國館、南京路、黃浦江、寒山寺、杭州西湖等著名旅遊景點,且入住多家五星級酒店……
當事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稱,“我們不叫公款旅遊,我們是公務考察活動,而且經過組織上批准,去了當地的司法行政機關考察安保工作。”但經過調查,2月24日深圳市龍崗紀委向社會通報,何旅華借考察之名變相公款旅遊,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程序免去其司法局局長職務。
被當作“馬甲”的還不止是考察,“巡視”、“學習”、“培訓”、“調研”、“研討”……這些看上去特別具有進取意味的活動,都可以作為旅遊的包裝——一方面是為了審批容易通過,另一方面則是為了在財務上更容易報銷。
“公務活動最多占到50%,大部分行程都圍繞著景區、購物、休閑活動展開。”一位長期經營赴港澳台旅遊業務的旅行社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務團是很多旅行社“偏愛”的團,“旅行社收取的費用可能是普通團的2倍,而且公務團大多數不會對交通、住宿等費用斤斤計較,唯一要注意的就是服務不能怠慢。”
這種情況已經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事實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務員法》等黨紀法規已有相關規定予以禁止。而且,紀檢監察部門也一直在這個領域加大懲處的力度。2010年,中紀委就印發了關於對用公款出國(境)旅遊及相關違紀行為的規定;近期,相關部門又印發了《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嚴格限制公款旅遊。據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崔海容介紹,2008年到2010年我國針對公務人員公款出國(境)旅遊問題開展了專項治理,2010年因公出國(境)團組數、人次數和經費數與2008年前3年平均數相比分別下降47.1%、43.9%、32.6%。很顯然,相關部門對公款旅遊的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在“高壓線”之下,仍有一些部門、單位不“退縮”,通過越來越巧妙的“馬甲”,尋找新的旅遊“線路”。為此,一些旅行社還形成了一整套“行規”:比如偽造邀請函、會議通知等進行出國(境)旅遊,把真的邀請函叫做簽證函,假的邀請函叫做報批函,專門應付因公出國(境)考察管理;再如,為了報賬方便,幫忙做兩份行程單,一份完全按照公務形式走,內容無外乎各種學習、交流和參觀,但實際卻按另外一份“旅遊”行程單走,內容自然是游山玩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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