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時間
應國權等人侵吞公共財物超過2億
2003年至2010年間,應國權等人共同侵吞公共財物數額達2.16億餘元。其中,2003年至2006年間,應國權等人商量成立私人股份占80%的溫州菜籃子發展公司,非法侵吞原本給菜籃子集團的國有劃撥土地325畝。發展公司成立後,應國權等人用發展公司來不斷侵吞原屬菜籃子集團的業務,侵吞國有資產1億餘元。
2006年8月至2010年11月間,應國權等人共計挪用集團公司和發展公司3889萬元,分別給應飛杭(應國權之子)承包經營的公司以及戴某個人用於經營活動。
1998年至2007年12月間,應國權等人為了多發工資、獎金,通過虛增職工人數虛報工資總額基數的方式,騙取工資數額共計1.15億餘元。其中,大部分資金集體私分給集團公司高管和中層幹部,小部分資金集體私分給職工。
2005年至2009年間,應國權利用職務便利,在農貿市場攤位安排、水產生意等方面為水產商戶黃建權謀取利益,收受黃建權現金共計25萬元,並承諾給予關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