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歐等國多藉口關心所謂人權及法律慣例,從其全球對華戰略出發,對“東突”活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2001年 “9•11事件”前,“東突”分子活動範圍已逐步擴大,從亞洲和中國周邊地區蔓延到歐美地區。“東突”分子利用歐美國家所謂“保護和重視人權”的口號和法律不干涉公民遊行示威自由的條款,在這些國家以受害者形象出現,大肆活動。
2001年,在美的“美國維吾爾聯盟”和“維吾爾人權協會”以及在德國的“東突民族代表大會”和“東突資訊中心”先後搞一些分裂活動,德國慕尼克因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東突”在歐洲活動中心。美從其全球戰略考慮,一度暗中支持“東突”分裂活動。據悉,早在2004年9月之前,在美國的“東突”分子已達1000人,僅華盛頓地區就有近300人。
中亞、南亞、西亞一些國家的受政府打擊的地下非法伊斯蘭極端組織曾長期與“東突”保持密切關係。西亞的個別國家是“東突”勢力的重要據點,從20世紀上半葉“東突”分裂活動屢經失敗以後,多數分裂分子就通過各種管道前往土,目前,在土耳其居住的新疆人口已達3萬人以上,大多數已加入土籍,其中從事反華分裂活動的只是極少數。
“9•11”後,中土共同就合作反恐和打擊“東突”做出了努力,“東突”在土耳其的活動有所收斂。在中土高層互訪中,土耳其多次鄭重表示,將加強限制在土部分“東突”分子的活動,土耳其政府不會支持“東突”的恐怖主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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