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在判決公布之日起的90天內上訴至最高法院。但美國商務部沒有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原因很簡單,美國行政當局無視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判例、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和中國的反對,在反補貼是否適用非市場經濟國家這個問題上,立場和政策已發生180度的大轉彎, 明知故犯,在沒有國內法律支持的情況下,近幾年來強行對來自中國等被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的產品進行反補貼調查、徵收反補貼稅。美國商務部很清楚自己行為失當,上訴不僅耗費時日,而且很可能被最高法院駁回,屆時最高法院的判決成為新的法律,將被迫執行,反補貼調查和反補貼稅也會面臨因違法而被迫撤銷的風險。
2、兌現對中國的承諾,正式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2011年1月19日發表的“中美聯合聲明”指出, 中方歡迎美方承諾通過中美商貿聯委會以一種合作的方式迅速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美方在這樣嚴肅的文件中做出承諾,並得到中方的歡迎,理應兌現;特別是在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再次裁定反補貼不適用非市場經濟國家的情況下,美國商務部更應尊重國內法律,改正近幾年來的錯誤做法。承認了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也可為反補貼調查和徵收反補貼稅披上合法的外衣。顯然,美國毫無合作誠意,更無改正錯誤的勇氣和決心,難怪在日前舉行的第4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的公開文件中,有關美方承諾將盡快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文字消失得無影無蹤。美國政府的誠信度大打折扣。
3、可以現有救濟手段不足以保護美國產業的利益為由,修訂法律。美國行政當局決意修法,立法機構密切配合,於是就出現了《1930年關稅法》修正案。很明顯,修正案的出台,就是為了替近年來對中國輸美產品的反補貼調查、徵收反補貼稅提供法律保護。美國立法機構為行政當局的錯誤行為張目、保駕,三權鼎立、成熟資本主義法治制度徒有虛名,實質上只是在政黨政治和利益集團控制下,遵循商業原則,保護商業精英階層和統治精英的商業利益和財產權利的工具。但是,由於這部新法律的制定完全是出於對本國產業的過度保護,違背世界貿易組織已有判例精神,執行起來會困難重重,容易引發貿易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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