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1日電/旺報今天社評說,“財政部長”劉憶如為堅持證所稅理念下台,成為最短命的“財政部長”,“行政院”在最快時間內推出“財政部”前次長張盛和接任,證所稅案也在府院黨協調下定了調。但是,劉憶如請辭事件,不會“船過水無痕”。證所稅案從開始推動到劉閃電辭職,過程中所突顯的黨政運作扞格不通、憲政體制矛盾與馬英九領導風格問題,並未隨之解決。現在大家必須關心,劉憶如下台後,陳冲還能撐多久?
社評說,從理念層次而言,開徵證所稅符合社會正義原則,也呼應反對黨選舉期間的訴求,但提出後並未得到社會普遍認同,反對黨更是堅決反對,其中除了政治對抗與沉默多數現象外,“時機”可能更是致命點。在全球景氣看壞,股市低迷情況下,強推證所稅當然會遭致強烈反彈,時機點錯誤可能是受挫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問題是劉憶如的個性,她雖然曾經擔任“立法委員”,但對“立法院”的運作似乎不是很熟悉,又親上火線,拜訪委員時說了些不該說的話,事後又怪“不知有媒體在場”;在和國民黨“立院”黨團協商,當場沒有太多意見,協商過後卻直接在網上辭職。行事風格過於率直,和黨內“立委”完全撕破臉,逼得陳冲不得不火速批准辭呈。
第三個問題與憲政體制有關,馬英九當選第二任後,在歷史使命感主導下,著手推動改革大計,親自指揮“閣員”衝鋒陷陣,當劉憶如為開徵證所稅惹得滿頭包,馬英九仍然力挺說“證所稅一定推到底”、“不要有任何懷疑”,言猶在耳,劉憶如卻在黨政協商過後辭職走人。這期間,馬英九又好似“神隱”。馬英九究竟是在第一線行使“總統”制的領導權,或是退居第二線行使“內閣”制的“總統”協調權呢?
“總統”制或“內閣”制一直是“中華民國”憲政的重大爭議,台灣地區“修憲”後,已成為“接近“總統”制的雙首長制”,實質成為“總統”有權無責、“內閣”有責無權的矛盾體制。現在是民意高舉時代,“總統”必須站上第一線,但他不必到“立法院”接受監督,“行政院”院會也不再是真正決定國家大政方針的會議。“總統”的決策卻不必經過類似嚴謹的憲政程序,因而經常出現決策輕率、與民意脫節、部會相互協調不足的情況。
第四個問題與馬英九的人格特質有關。當時,劉憶如的證所稅案有“總統”掛保證,自以為尚方寶劍在手,到了“立法院”才知道這是把生鏽的劍。馬英九的性格不但不沾鍋,簡直不食人間煙火。李登輝、陳水扁都知道放利安撫“立法委員”,甚至收服在野黨,馬英九坐擁大權,卻不知或不願運用,坐令陳冲單獨面對強勢的“國會”及在野黨。背後是一個不授權、不分擔的“總統”,陳冲只能當砲灰。
馬英九第二任期宣告要落實社會公平、縮短貧富差距、擴大區域經濟連結,其實都是選票的心聲。但是他推出的四大改革方案卻連連受挫,主因在於社會的反彈力道過大,而黨政之間的協調溝通又出現巨大落差。美牛進口案、油電漲價案、證所稅案已經讓“行政院”鼻青臉腫,四大改革宣示已有三案受到重挫,接下來的十二年國教案,頂得住嗎?
不改革,社會不會進步;改革,要付出代價。推動政改是順應民意,其實不必攪得人仰馬翻,陳冲為什麼做得這麼辛苦?歸根究柢是體制問題。憲政如果要走“總統”制,“總統”就必須面對“國會”,並由“總統府”召開“內閣”會議制定決策,“行政院長”就是“總統”的幕僚;如果要走“內閣”制,“總統”就必須退居第二線,充分授權,不干預“閣揆”作為。在現行體制的限制及馬英九與陳冲兩人人格特質相互影響下,陳冲可能很快就要步上劉憶如的後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