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我國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根本方針是: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基本原則是:預防為主、縱深防禦,新老並重、防治結合,依靠科技、持續改進,堅持法治、嚴格監管,公開透明、協調發展。總體目標是:核設施與核技術利用裝置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輻射環境安全風險明顯降低,基本形成綜合配套的事故防禦、污染治理、科技創新、應急響應和安全監管能力,保障核安全、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核電安全保持國際先進水平,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輻射環境質量保持良好。
會議同意公布《關於全國民用核設施綜合安全檢查情況的報告》和《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向社會徵求意見。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核事故之後,國務院2011年3月16日出台核電“國四條”,提出在核安全規劃批准之前,暫停審批核電項目,包括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
“作為核電重啟的重要條件,核安全規劃的通過為新項目審批啟動創造了前提。而且在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的表述中,首次將發展技術成熟的核電放在風電、光伏的前面,這也說明了國家支持核電發展的態度。”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副理事長趙成昆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近日國家能源局一系列涉及核電計劃的下發,更是進一步釋放出核電即將重啟的積極信號。5月22日,國家能源局下發《2012年度第一批國家能源應用技術研究及工程示範項目科研計劃》,投入科研經費將達9.51億元,其中涉及核電安全技術研發的費用占70%。在之後28日,國家能源局向中廣核、中國核電工程等多家單位下達2012年核電標準制(修)訂計劃,要求各單位須在2013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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