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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重啟核電審批 安檢僅現“個別問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6-04 09:21:32  


廣東大亞灣核電站核島全景
  中評社北京6月4日電/中國重啟核電審批的步伐正向前邁進。5月3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聽取全國民用核設施綜合安全檢查情況匯報。同時,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下稱“《規劃》”)。

  人民網刊文稱,“這顯然是積極的信號,說明中國不會因去年3月發生的日本福島核危機,而放棄發展核電資源。”能源專家林伯強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但就現狀而言,本次會議最有利於中國在建的一些核電項目。對於新審批的核電項目來說,仍需等待上述《規劃》真正在市場中得到實施,及其他‘通行證’——修訂版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等獲得國家相關部門的通過。”

  安檢:僅現“個別問題”

  2011年3月,地處海邊的福島核電站發生核洩漏之後,很多國家就開始重新審視本國的核電發展情況或戰略,這其中就包括中國。

  當年3月16日,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全面審查在建核電站,嚴格審批新上核電項目,抓緊編制核安全規劃,調整完善核電發展中長期規劃”,這被業界稱作核電發展“國四條”。此外,會議還決定,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對中國核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甚至還用到了“確保絕對安全”的字眼。

  一年多時間後,日前舉行的國務院會議通報了安全大檢查的結果。

  “有關部門組織核安全、地震、海洋等方面專家,用9個多月時間對全國41台運行、在建核電機組,3台待建核電機組,及所有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環設施等,進行了綜合安全檢查。”5月31日的國務院會議稱,安全檢查的總體結論是:中國核安全標準全面採用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標準,核安全法規標準體系與國際接軌;民用核設施在選址中對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進行了充分論證;核電廠在設計、製造、建設、調試和運行等各環節均進行了有效管理,總體質量受控。

  不過,檢查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個別核電廠的防洪能力不滿足新的要求,個別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環設施抗震能力未達到新的標準等。“對於這些問題,有關部門和企業迅速組織整改,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效。”對此,會議強調。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核電技術公司董事長王炳華也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介紹,中國核電安全大檢查“目前共計發現14個需要整改的問題”。他說,這些問題中,“有的已完全解決,有的正在解決當中,有的已經列入三年改造計劃當中,將全部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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