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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拋出富人稅。中央社圖 |
中評社台北6月6日電/針對近日證所稅爭議,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主張課徵“分配正義稅”;他表示,政府可藉此簡便課徵到新台幣180億的稅收。
中央社報道,郭台銘今天下午在台北市政府一樓大廳舉辦記者會,針對近日證所稅爭議,郭台銘提出自己的“分配正義稅”版本,他說,既然證所稅要針對富人,要收得到錢,那麼為實現賦稅公平,落實分配正義,支援政府財政,他建議開徵“分配正義稅”。
郭台銘引用外國經濟學者所提供的四大課稅原則,認為證所稅應同時注重經濟效率、稅務簡便、稅收充分和公平正義。
郭台銘建議,在課徵所有稅賦之後,政府再針對個人財富(或個人年所得)排名全台前100名者課徵總額新台幣100億元的分配正義稅;排名第101名到第200名者課徵50億元;第201名到第300名者課徵30億元,課稅方法為量能課稅,依所得高低按比例課徵,可以為期20年,訂定落日條款,景氣好轉時停止課徵。
郭台銘說,這樣政府每年就增加180億元的稅收,也符合上述四大課稅原則。
郭台銘表示,富人並非都是“為富不仁”,沒有富人不想繳稅,政府只要加強稽徵,就可以從這300名“國民”裡簡便地課徵到180億的“分配正義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