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7日電/塔吉克斯坦議會下院6日以絕對多數票通過了《國家行政處罰條例》修正案,禁止塔公民與外國宗教組織非法接觸。 根據修正案,塔吉克斯坦公民和宗教團體與外國宗教組織的接觸必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新華社消息,如果塔公民計劃到境外的宗教學校讀書,需先在國內申報。擅自與外國宗教組織取得聯繫的塔宗教團體將被課以1200至1600索莫尼(約合250至340美元)罰款,擅自離境到國外宗教學校讀書的塔公民將被課以2000至4000索莫尼(約合420至840美元)罰款。
近年來,出於打擊宗教極端主義和維護世俗政權的需要,塔吉克斯坦通過了一系列涉及宗教活動的法案和規定。上述修正案將提交塔議會上院審議。如獲通過,它將在總統簽署之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