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看執行力
在囤地帶來的後續利益驅動下,近年來房企閑置土地的情況非常普遍。中央政府部門曾經屢下文件,要求各地清理閑置土地,甚至一度發起過全國性的整治行動,但效果並不理想。國土資源部對閑置土地的處置被外界質疑為雷聲大雨點小。
“之前閑置土地的懲罰措施已經非常完備,但是實際執行的案例非常少。”張大偉說,土地出讓的收入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而一定部分開發商因為閑置土地被懲罰,很可能會影響開發商拿地的積極性,這就導致會明顯地影響地方政府的收益,所以本規定還需要看最後的執行力度。
有專家表示,兩年前國土資源部就進行過聲勢浩大的閑置土地清理行動,並不斷發布閑置土地名單,規定土地閑置兩年要無償收回。但是至今效果不明顯,各地閑置兩年以上的“地王”們照常在曬太陽。
“全國閑置土地的總量非常龐大,但是因為涉及到土地財政等問題,如果嚴格執行本規定,土地市場可能會更加冷清,而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可能會更加降低。”張大偉表示。
此外,“政策本身不一定全部合理。”張大偉說。他認為,土地閑置處罰可以說非常應該,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的調控,但是如果超過一年開工不到指標的話可能在一些區域很難達到。北方的施工期短,一年有很長時間不適合施工。
“另外在項目開發過程中,從購入土地開始,有很長的其他審核報批過程,也涉及到企業需要根據項目行為情況確定項目定位、設計規劃方案等,在一年內如果還需要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1/3。可以說對企業的壓力非常大,而且完成的難度也很大。”張大偉表示。(時間:6月11日 來源:中國產經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