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出台 政策效果有待觀望
http://www.CRNTT.com   2012-06-11 16:35:21


  國土部6月7日出台《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再次明確了閑置土地的定義。對此,房地產專家半求表示,這個政策其實以前就有了,但沒有很好地執行,這次相當於重申。據了解,此次公布《閑置土地處置辦法》,是自1999年4月《閑置土地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後12年來,國土部首度進行修訂。

  “我覺得政策執行得好,影響會很大,但如果執行得不好,影響就幾乎可以忽略。”半求說,“現在房地產上市公司手裡閑置的土地應該不多,因為這兩年持續的調控政策使很多公司拿地的機會不多,土地庫存少。”

  招商地產董秘劉寧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20%閑置費”是新提出來的,其實對於閑置土地,一直都管得很嚴,意圖就是要加大供給。“整體而言,現在上市公司土地閑置的情況不嚴重。”

  半求分析稱,根據以前經驗,公司很容易規避土地閑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一塊面積很大的土地,開發商可以先開發很小的一部分,也就很難說是閑置了,另外,一些公司還可以借口規劃更改來逃避監管,而一些地方政府由於利益關係,往往容易與公司在這方面達成默契。

  對未動工開發土地給予處罰主要是為了打擊開發商的囤地行為,但究竟如何理解“動工開發”,一直未有定論,此前便有開發商以“工程已奠基”為由規避“閑置土地”一說,或者調來幾輛挖土機、打樁機假裝開工,但之後便一直閑置。

  《新版辦法》對此予以了明確,“動工開發”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後,需挖深基坑的項目,基坑開挖完畢,使用樁基的項目,打入所有基礎樁;其他項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