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來源待解釋 有無過度參與市場經營?
中山大學財政稅務系主任、教授、博導林江認為,“其他資金”收入如此之高,政府有必要向公眾解釋,其中是否有過度參與市場經營、政企不分等問題。
林江舉例說,省教育廳有高達22.3445億元的“其他資金”收入,其構成很有必要仔細分析。“作為政府主管部門監管市場,如果參與市場經營,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就涉及到市場不公的問題。另外賺這麼多錢,你到底是服務機構還是經營機構?”
林江同時指出,分析政府部門的“其他資金”收入,有必要區分經常性收入和非經常性收入。“在預算撥款外政府部門擁有一些非經常性收入還可以理解;但如果擁有的是經常性收入,那麼很值得質疑。”
監管應重視 錢怎麼花部門自己作主?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楊丹芳指出,其實很多省份都存在同樣問題,由於現有收入不足以解決建設需要,導致從體制外籌集資金,而這些資金來源及使用是否規範值得探討。
林江也憂慮地指出,財政撥款收入要接受財政和審計部門監督,而“其他資金”收入更多卻是由各個部門自由支配。“預算撥款外其他收入,其部分款項來源合法性本身就存疑,怎麼花更是各個部門自己說了算,這裡面的監管問題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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