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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快重新武裝的腳步。圖為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去年年底參加在東京北部的航空自衛隊百里基地舉行的自衛隊閱兵式時,正在檢閱士兵。(資料相) |
中評社香港6月22日電/時隔34年,日本將“為國家安保做貢獻”寫入《原子能基本法》。
朝鮮日報報道,在唯一一個曾遭到原子彈襲擊的國家日本,制定可能引起核開發疑惑的法律法規一直被視為一種禁忌。
特別是去年發生福島核電事故以後,隨著去核電運動不斷擴散,日本國內的去核電氛圍非常強烈,以致日本境內的54座核電站全部停止運轉。
但是此次,不只是日本自民黨,還有民主黨、公明黨也紛紛合作,將“安全利用原子能目的在於為國家安保做貢獻”的字句寫入《原子能基本法》。據分析,這是受到“中國威脅論”的影響。
尤其是在釣魚島問題上與軍事力量迅速崛起的中國發生領土糾紛後,這種聲音進一步提高。曾是部分極右翼分子專屬品的“中國威脅論、恐怖論”一度被與核電事故、經濟低迷等問題聯繫起來,在普通大眾之間擴散。
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
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去年年底修改了“武器出口三原則”,允許共同開發和出口武器。日本過去被“武器出口三原則”所束縛,無法參與美國等國推進的新一代戰鬥機開發等項目,但現在可以參與。日本還在太空相關法中刪除了和平利用的條款,允許開發利用人造衛星的導彈防禦(MD)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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