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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僭建風波下,梁振英昨仍出席“中產論壇”,與市民接觸。 |
中評社香港6月24日電/下周上任的候任特首梁振英位於山頂住宅被揭有六處僭建,梁日前解釋收樓時,已請過法律和建築測量方面的專業人士檢查,確保沒有僭建,兩、三個月前也曾找專人清拆玻璃。但星島日報翻查當年買賣合約付有的圖則,經資深建築測量師核對後,認為明顯可看出實際建築與圖則不符。事件令人質疑為何專業工程師和測量師會看不出,但梁強調一力承擔事件,拒絕透露負責檢查的專業人士。
梁振英位於山頂貝璐道的四號及五號屋被揭共有六處僭建後,他一直堅稱入住時僭建已存在,在收樓時已請了法律和建築測量方面的專業人士進屋勘察,根據買賣屋契所附的圖則,確定住所沒有僭建;前晚安排記者視察大宅時又說,兩、三個月前,已察覺有不妥,曾找專人拿圖則來看,但未有察覺有不妥。
不過,星島日報翻查當年買賣合約圖則,並交給資深建築測量師龔瑞麟核對。龔表示,圖則上顯示梁宅A屋(五號屋)沒有地庫,該車房明顯沒有封頂;再對照B屋(四號屋)的圖則,被指僭建的四十呎構建物空間,上方本應只有一個陽台的蓋,並非一間放置雜物的房。
只要核對圖則和實物,便可看到明顯有僭建,有學者表示,除非沒有看到四號屋的雜物房和五號屋的地下室,否則沒有理由工程師和測量師都會看不出來。
事件令外界質疑,是否有人專業失當。但梁被問及有關專業人士的身分時均堅拒透露,只表示自己作為業主會“一力承擔”事件全部責任,“僭建這件事我一力承擔,我自己負責的,我是會按屋宇署的要求盡快清拆和還原的……我不想牽涉其他人。因為這件事到最後,我自己是業主,到最後我應該負責任,我會承擔這個責任”,並否認自己為有關單位的一手樓業主,堅稱被指僭建的二百呎地下室在他入住前已存在,強調沒有隱瞞任何事︰“我一就是不知道,知道的話我馬上採取行動,是根據屋宇署的要求來清拆的。”
他並說,在數個小時內已拆除被指僭建的兩個棚架,形容自己處理得較快。至於餘下的四個被指僭建物,梁表示大部分可在數天內清拆,但礙於昨今兩天為公眾假期,他將在明日起盡快處理。
另一名資深建築測量師何鉅業表示,一般正式聘用專業人士給予樓宇意見應有文件紀錄,例如書函來往,令雙方有保障。假如事後察覺有違專業水準,業主可向香港專業學會作出投訴,如學會調查後證實失當,則有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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