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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馬與執政團隊共同承擔林益世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03 11:48:23  


府副發言人李佳霏說明,馬英九要求執政團隊要記取教訓,當然包括馬英九本人。(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7月3日電(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昨天針對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入司法案件,公開希望執政團隊能夠記取這次教訓,被外界質疑在作切割。“總統府”副發言人李佳霏今天上午表示,這個執政團隊包括府院,當然包括馬英九本人,這是執政團隊必須共同承擔的責任。

  李佳霏指出,馬英九昨天公開聲明的態度相當明確,他對此感到非常遺憾與抱歉,這個抱歉就是向全國人民鄭重道歉。

  外界關切“行政院”是否改組的問題,李佳霏指出,馬英九一貫的立場就是尊重“閣揆”,共同討論決定。依“憲法”第56條規定,“行政院”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的“政務委員”,是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實務上就是“總統”與“閣揆”共同討論後決定。

  她說,馬英九自2008年5月上任以來,迄今任命3位“行政院長”,包括劉兆玄前院長時期的政院秘書長薛香川、吳敦義時期的林中森,以及現任院長陳冲時期的林益世,這3位秘書長都是由馬英九與當時的“閣揆”共同決定的人選。

  李佳霏表示,今年“總統”大選後,馬英九與陳冲討論“內閣”人事時,都認為林益世自2008年1月起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4年,熟悉“立院”運作,有助行政、立法協調,最後決定由林益世出任政院秘書長一職。簡言之,“內閣”人事權,馬英九充分尊重“閣揆”,請外界不要挑撥府院關係,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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