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年薪和補貼屬中上游
從美國開國到格蘭特任總統,也就是美國的前15任總統,拿的薪金都是2.5萬美元,這一水平維持了84年。從1873年格蘭特將軍第一任總統任期快完時起,美國總統的薪金提高到5萬美元。1909年,國會通過決議,把總統薪水又提高到了7.5萬美元,40年後又調整為10萬美元。
1969年尼克松當政後,國會一下子把總統薪金加倍,達到了20萬美元。按照克林頓總統時期通過的法案,從第43任總統小布什開始,總統年薪為40萬美元,這是美國總統的第5次漲工資。美國現任總統奧巴馬仍享受40萬美元的年薪,副總統拜登的年薪是27.65萬美元,也屬於美國1.5%的高收入階層。
在很長一段時期內,總統沒有雜費可以支配,很多事情得自己掏腰包。從1906年開始,國會通過了一個給行政大員撥旅行費的決議,按決議,總統每年可得到2.5萬美元的雜用。1948年杜魯門作總統時,旅行費已增加到每年4萬美元。到克林頓時,雜用幾乎與工資相差無幾了。
從1958年起,國會才答應為總統支付退休金,先是定為每年2.5萬美元,後來加至6.6萬美元,到1980年則每次增加為6.963萬美元。而且從1970年起,卸任總統每年還可以支配不超過9.6萬美元的辦公室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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