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1日電/中國財政部11日向社會公開了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2011年中央決算,並同時公佈了2011年地方決算和全國決算。
新華社北京報道,財政部有關負責人11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按照有關規定,預計從7月19日起有關中央部門將向社會公開2011年部門決算,並同時公開“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等有關數據。據了解,公佈時間會盡可能集中。
根據2011年中央決算報告,去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3.64億元。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899.7億元,比上年增長1.42%。
那麼究竟哪些支出屬於“三公經費”,哪些支出屬於行政經費?
這位負責人指出,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財政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財政撥款安排給相關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用於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和公務接待等方面的支出。行政單位“三公經費”支出主要由財政撥款安排;事業單位“三公經費”支出除通過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列支外,財政撥款也安排一部分。
行政經費,則是指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費用。行政單位主要包括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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