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13日電/台灣中華日報13日社論說,“名嘴”胡忠信日前在電視政論節目爆料,指台灣黨政高層有“ X先生”涉入林益世案,馬政府將出現“長崎原爆”;並強調有所本,只要有人敢告,就丟出“終極武器”,“丟出來就是車諾比加福島核災,讓告的人變成廢墟”。對此爆料,台灣社會等著看“終極武器”有多厲害?但“核災”並未出現,所謂“原子彈”已然變成“泡泡彈”。
社論說,胡忠信大剌剌的揚言:“本週將是改變台灣歷史週。”但大家要他拿出證據卻又拿不出來,至於他所爆料的“ X先生”是誰?爆料後第二天,他的口氣忽然變了,表示“公文經過那麼多人,也許不是一個人”。更不可思議的是,他又說:“我扮演空中預警機,是創造性破壞,現在我要踩煞車軟著陸了,清理戰場到此為止,不會再說了……。”
“爆料”不見“料”,便也無可“爆”,就像小孩子吹泡泡,所謂“原子彈”、“核災”雲雲,只在兩片嘴唇之間轉悠。人們在驚訝中應該深思:難道就任由爆料者“軟著陸”,揚長而去,不必承擔任何責任嗎?
社論說,在言論自由前提下,“爆料文化”基本上是被允許的。然而,所揭發之事,沒有十成證據,總得有一、二成吧?至少應“小小有所本”。若純粹無的放矢,向壁虛構編造故事,就完全違背了民主政治賦予言論自由的本意。尤有甚者,如果以“言論自由”做為保護傘,企圖在政治利益或經濟利益中分得一杯羹,這種“名嘴”不就是社會亂源?
林益世在涉嫌收賄、索賄案中,鼓其如簧之舌大肆吹牛、恣意膨風。部分“名嘴”在電視政論節目不也如此?他們言必稱和官員如何熟悉、如何麻吉,譬如說“馬英九經常打電話給我”,或說“我這話是說給胡錦濤聽的”、“白宮對我說的話已有紀錄”,林益世與渠等相較,恐怕只是小巫見大巫。
社論說,各電視台幾乎都有“政論節目”,便養了一批所謂“名嘴”,這些人確有忠於媒體職責而發言的,也有爆料而確有其事的。然而,有一部分人既無專業,更不用功,一上節目就信口開河,甚至有節目根本是為政治服務,不問是非,只問立場,以餵養特定政黨支持者為目的。沈富雄不願被稱為“名嘴”,因為“現在名嘴只剩兩張嘴唇”,他認為“名嘴文化”十分惡劣,百分之八十的名嘴都是為了通告費。
“名嘴”在台灣社會已變成含有貶意的負面名詞,有些人因不願背負此惡名而拒上電視政論節目。作家蔡詩萍今年初宣布拒接政論節目通告,他說:“我不願我的兒子被他同學指稱他的父親是名嘴。”名嘴亂象亂到如此程度,只求賺取通告費之流固然應受譴責,但電視台、製作單位及主持人為了收視率,放任名嘴胡言亂語,甚至以製造對立為能事,難道不應該負責任嗎?
社論說,林益世涉入收賄索賄,爆料者拿出錄音檔做為呈堂具體證據,使林益世無所逃避而遭究辦,並且羈押禁見。胡忠信爆料所指的“ X先生”到底是誰?他必須清楚說出來,並拿出證據證明“ X先生”也涉案。台灣是個講公義的法治社會,吹牛雖然不犯法,但吹牛而致生損他人名譽,畢竟為法律所不容,也為台灣價值所不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