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從法律和歷史兩個方面澄清釣魚島領土主權歸屬刻不容緩。當務之急,中方需做好兩件事。其一是下大力氣搜集和提出有力、有效的證據,向世人證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確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不能僅停留在外交聲明上。其二要求日方對其聲稱釣魚島是固有領土做出合理解釋,提出令人信服的歷史和法律證據。
此外,我們在釣魚島主權問題上不要被日本的花招所迷惑。從1972年起,日本海上保安廳就派出有武裝的巡視船和海上自衛隊P-3C反潛巡邏機對釣魚島周邊海域實施所謂的“領海警備”,期間多次阻攔和衝撞我保釣船只、干擾我海洋調查船作業、抓扣我漁船和逮捕船長等。日本這種動用武力企圖控制爭議島嶼及其海域的做法是違反和平憲法第九條的。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說明日爭取釣魚島主權底氣不足,心存疑慮。中方應該加強批判日方對釣魚島周邊海域的企圖非法實施武裝實際控制,強烈要求日方立即撤走滯留在該海域的巡視船和P-3C巡邏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