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9日電/雙非問題是否應該以釋法解決近日再引起討論,律政司長袁國強早前表示,考慮就《基本法》第24條的定義再要求法院作出聲明。明報報道,清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王振民昨日表示,人大常委就《基本法》第24條已作出過解釋,在雙非問題上毋須釋法或修法,他認為可以透過香港法院以“創造性”方法解決問題。本地法律學者陳文敏則認為,最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仍然是修改《基本法》。
人大常委在“莊豐源案”之前,於1999年已曾就《基本法》第24條釋法,但有關解釋在“莊豐源案”未被採用,留下了雙非問題尾巴。王振民昨日出席書展活動時表示,人大常委解釋已非常明確,毋須再次釋法或修改《基本法》,他認為本地法院可以透過重新審議解決爭議,但具體做法則留待香港政府決定。
陳文敏:修法最有效
出席同一場合的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說,對袁國強早前提出,在未有具體案件出現,主動向法院尋求聲明的做法有保留。他說,沒有具體個案就要法院作聲明的做法不常見,亦不能猜測法院如何判決,故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還是修改《基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