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吳“副總統”說,“總統府”於10日晚上7時30分已發布“副總統”辦公室新聞稿,而壹週刊10日下午提出陳啟祥等相關詢問;但在提問中,完全沒有問到“程彩梅”或“吳門忠”的名字。
吳“副總統”在聲明稿指出,他也是到次日,即7月11日上午8時40分,才獲告“吳門忠”與“程彩梅”是親家關係。
“副總統”質疑壹週刊這篇報道顛倒10日來詢問、10日的聲明與11日出刊時間事實先後關係,到底是無心之錯?還是蓄意栽贓?
吳“副總統”說,“敦義深刻體認,作為公眾付託之公職人員,必須以比法律更嚴格之標準自我要求,也必須虛心承擔社會之全方位檢驗”。所以,除面對錯誤報道,逐項據實澄清之外,至今尚未對壹週刊或已向社會道歉認錯的名嘴依法提出控告求償。
不過,吳“副總統”說,第582期壹週刊,有幾點重大的惡意、不實,甚至全屬虛構之報道,必須採取正當防衛,澄清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