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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光被指太苛刻 遲到1分鐘扣獎金千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26 10:12:42  


  中評社香港7月26日電/全港聘用800名員工、每年營業額高達37.6億元的崇光百貨(SOGO),被揭發以苛刻的“遲到扣錢”條款對待員工。有員工親屬致電電台,揭露崇光要求員工於前日8號風球除下後1.5小時內返到公司,居於新界偏遠之地亦不例外,遲到1分鐘,也要按既定遲到扣錢機制,扣減每月400元及每季600元的獎金,即合共1000元。

  據明報報道,工會批評崇光在惡劣天氣下,不但不依勞工處建議讓員工至少有兩小時返抵公司的做法,還要扣減員工獎金,做法“超刻薄”,勞工處昨表明會跟進。

  工會轟超刻薄 勞工處跟進

  巿民任女士昨致電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投訴,她一家居於新界偏遠地區,女兒在崇光銅鑼灣分店上班,“平時一般上班要花個半鐘,(8號風球除下後)無可能(1.5小時)返到去!”她指按崇光機制,遲到者可向人事部解釋及申請,但若對方不同意,員工仍會被扣款,住得偏遠未必獲酌情,換言之,員工可因遲到1分鐘而合共被扣除1000元獎金,其女最後唯有申請病假。

  另外,本報從現職員工處,亦聽到類似的扣獎金情況,在分店現場採訪,大部分員工就此事支吾以對,稱公司要求“封口”。崇光發言人昨證實,公司設“團隊表現獎”,若同事每月沒有遲到或其他出缺紀錄,即可獲此獎勵。按機制,獎金每月400元,連續3個月無遲到紀錄,可另外獲發400至600元。另外,若員工於該月累積遲到超過30分鐘,需再扣減底薪,制度適用於全線800名直屬員工。發言人稱,員工如有需要,可申請豁免遲到,公司會個別審核,公司於2009年颱風“巨爵”襲港時,曾豁免共3名居於屯門及長洲的員工遲到。

  員工收令封口 崇光﹕遲到可申豁免

  不過,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建議僱員於颱風警告取消後兩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並非1.5小時。資料顯示,香港崇光去年整體銷售額37.6億元,銅鑼灣及尖沙嘴分店收入按年增長23.2%及22.5%。

  勞顧會資方成員劉展灝認為,每間公司有其管理模式,員工簽訂合約時應了解條款,不欲評論個別個案。不過,他亦認為在惡劣天氣下,可較人性化及寬容處理,“不是這樣定下來,管理層就跟足”。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批評,崇光作為具規模的財團,卻不理勞工處指引刻薄員工。“8號風球返不到,還要‘倒扣入肉’﹗”他指勤工獎亦屬工資一部分,扣除金額應該按實際缺勤時間及工資比例計算,如遲1分鐘亦全扣,則屬“懲罰扣薪”,可能觸犯《僱傭條例》;但若以額外“表現獎”形式發放獎金或未有列入合約內,或不在此限,“這存在灰色地帶”。

  非法扣工資 最高罰10萬囚1年

  根據《僱傭條例》,傭金、勤工獎、交通津貼屬於工資一部分;若僱員缺勤,僱主只可扣除僱員實際缺勤時間的按比例工資。僱主如非法扣除工資,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勞工處助理處長(勞資關係)許柏坤昨亦在《晴》中呼籲僱主體諒及包容員工,並已聯絡任女士跟進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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