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贊同在推動兩岸經濟關係的同時,加強兩岸文化交流。針對台灣民眾“要繁榮”而又“統消獨長”的心態,大陸方面還可以重點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一是繼續加強兩岸關係的制度化建設。台灣社會是個法制化程度相對較高的社會,民眾普遍有相信制度的心理。四年來兩岸簽署了多項協定,尤其是簽署ECFA,推動了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建設的進程,“標誌著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在經濟領域取得重大進展”,(14)這在相當程度上為台灣民眾對兩岸關係的發展前景提供了信心保障。按照新自由制度主義的觀點,制度建設的意義除了保障合作的順暢進行外,還在於制度能激發新的合作動力(15)。如果能讓更多的台灣民眾相信中國大陸重視制度建設、遵照制度辦事,這對爭取台灣民眾對中國大陸的認同、進一步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非常有益的。
二是加強中國大陸自身建設,改進有關“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宣傳。大陸方面在經濟建設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推進兩岸經貿關係及促進台灣經濟繁榮上也做出了許多貢獻,但一些台灣民眾在經濟獲利的同時,對中國大陸的政治制度與政治文化仍懷有負面評價,不以身為“中國人”為豪,質疑“統一”將傷害台灣。島內偏藍主流媒體甚至公開認為“對大陸而言,即使統一,也難治理台灣。對‘中華民族’而言,若因勉強統一而摧毀了台灣已經實現的民主成果,那將是無可彌補的民族損失”。(16)遠人不服,修德以來。對大陸方面來說,這裏的“修德”就是鄧小平所言“關鍵還是把自己的事辦好”。大陸方面要踏踏實實穩步推進改革,同時要改進有關自身政治體制建設的宣傳。事實上,民主內涵的多樣性、民主建設與現代國家制度建設的關聯性決定了任何政治制度改革都不可以簡單地進行模式套用。(17)今天的中國大陸仍一直在努力探索改革之路,這種探索也一直處於對岸關注下,台灣學者李允傑指出,“溫家寶所提的政治改革,跟胡錦濤所提的四民四權,或者他過去提的新三民主義,很多台灣知識分子跟中產階級都相當關心。”(18)可以說,如何讓多數台灣民眾真正理解中國大陸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必要性及艱巨性,如何更切實地宣傳中國的“和平發展”,改變“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在島內被妖魔化的現象,已經成了大陸方面爭取台灣民意工作中不容忽視的重點。
可秉持四項原則處理兩岸在NGO場合互動問題
在島內長年政治宣傳下,台灣民眾“要尊嚴”的心理需求主要針對大陸方面對台態度而言,具體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要求兩岸間的對等性,二是要求大陸方面不要在“國際空間”上“打壓”台灣(或“中華民國”)。對大陸方面來說,兩岸間的平等協商不是問題,鄧小平早就提出兩岸“平等會談……不提中央與地方談判”;(19)國台辦負責人1998年也明確表態過,“兩岸談判是在一個中國的原則基礎上的平等談判,不用中央對地方的名義”,(20)2002年中共十六大政治報告中也正式提出“新三段論”,改用“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取代原有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在台灣“國際空間”問題上,大陸方面謹慎以對,因為這直接涉及是否會在國際上造成“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影響的問題。與此相對地,“限制台灣加入國際組織”也成為台灣民眾所有反感中國大陸因素中最主要的因素,比例高達77.2%。(21)
對於這種台灣民意,大陸方面深有體察,“我們瞭解台灣同胞對參與國際活動問題的感受,重視解決與之相關的問題……對於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22)例如在台灣成為WHA觀察員一事上,大陸方面就展示了靈活性及善意。台灣有學者認為“這一案例足以說明,透過兩岸擱置主權爭議務實交流的作法,擴大台灣的國際參與,將有助於台灣人民累積、改善對中國以往強硬作風的反感和負面印象。”(23)
當然,在如何處理台灣“國際空間”問題以爭取台灣民意上,還是有很多難題擺在中國大陸面前,尤其是在台灣要求加入以主權國家為會員的國際組織問題上,大陸方面難以讓步,因為這背後實際上涉及如何看待台灣或“中華民國”政治地位的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講,在兩岸結構性政治難題未得到解決之前,台灣加入以主權國家為會員的國際組織對大陸方面而言是難以承受之重。即使相關國際組織願意為兩岸入會問題而修改規章,同意台灣以“非國家”身份加入,大陸方面也還得考慮是否會造成其他不良影響及後果,例如,政黨輪替在台灣將成為常態,今後主張“台獨”的政黨在台灣重新執政後會不會利用這些組織平台進行相關不利於“一個中國”的操作等。
大陸方面還是應該把爭取台灣民意的工作重點放在台灣與有關國際NGO組織關係上,因為與多數台灣民眾生活有直接關係的主要還是國際NGO組織,那些挑動台灣民眾敏感神經的意外事件也主要發生在一些國際NGO組織舉辦的活動場合中。為避免在這些國際場合發生一些讓台灣民眾感到不愉快乃至產生對中國大陸仇視心理的事件,筆者認為,大陸方面今後可以秉持四項原則處理兩岸在NGO場合互動問題:
首先是“擱置爭議”,即在NGO場合中不必談及主權問題,不必過分執著於政治身份;其次是“遵循慣例”,即遵循兩岸在該NGO組織活動中的互動慣例(兩岸在多數NGO中都曾共同出現過),一般而言,只要遵循慣例就不會有太多爭執;再次是“事先溝通”,就是說,對於一些可能出現的矛盾,大陸方面可以事先與台灣方面主動進行充分溝通,以免臨時發生衝突;最後是“危機管控”,重點是建立一套危機一旦出現後的處理機制,以儘快平息衝突,降低負面影響。
結語
隨著台灣政治的發展,島內傳統精英主導型社會已經發生重大變化,主要社會政策制定必須得到島內多數民意的支持。從某種意義上講,當大陸方面選擇了和平發展兩岸關係的路線,就等於選擇了以爭取台灣民意作為對台工作的基礎及重點,因為“和平”而非“強制”意味著必須爭取到對岸多數人的認可與支持。未來台灣民意對兩岸關係能否繼續和平發展的影響力將越來越大,“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實際上是兩岸相互爭取民心的博弈過程”。(24)對於台灣民眾在兩岸關係發展進程中出現的一些對抗性思維,大陸方面要儘量理解之,逐步化解之,這樣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才能行穩致遠。
注釋
(1)陳孔立:《台灣民意的三個層次》,載於《台灣研究集刊》2012年第1期。
(2)馬英九在2008年就職演說中正式提出台灣的需求為“要安全,要繁榮,更要尊嚴”,此後又在各種場合多次提及“三要”。民進黨等島內反對勢力對此不持異議,且做出類似表述。因此,“三要”大體可以看作台灣藍、綠陣營的共同訴求,是島內民意某種程度的反映。
(3)該民調數據引自陳孔立:《台灣民意的三個層次》,載於《台灣研究集刊》2012年第1期。
(4)李春明、周偉:《台首次呼籲大陸廢除對台動武法律》,《環球時報》2010年8月6日,第10版。
(5)新華網報導,http://www.xinhua.com.xw/dl/2005/0005/00364460.html。轉引自邵宗海:《新形勢下的兩岸政治關係》,台灣五南圖書,2012年版,第81頁。
(6)楊劍:《和平發展形勢下民進黨“務實台獨派”的生存困境》,載於周志懷主編《兩岸關係:共同利益與和諧發展》,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177頁。
(7)任軍鋒:《地域本位與國族認同》,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91頁。
(8)《溫家寶:大陸將繼續擴大同台灣經貿交流的範圍》,新華網北京2008年3月18日電。
(9)趙婉儀:《看不到的經濟選民》,新加坡聯合早報網2012年2月25日。
(10)章念馳:《對和平發展勿抱膚淺認識》,中國評論新聞網2009年11月24日。
(11)王信賢:《兩岸交流與台灣民眾認同變遷:2008年以來的分析》,載於全國台灣研究會編《兩岸持續合作的動力與機制》,2011年3月,第137頁。
(12)《藍太傾中,綠太鎖國》,台灣《旺報》2011年4月24日。
(13)周志傑:《民進黨接觸大陸,國民黨怎麼辦》,中國評論網2010年12月11日。
(14)《賈慶林在第六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開幕式上的致辭》,新華網2010年7月10日。
(15)參見秦亞青:《權力·制度·文化:國際關係理論與方法研究文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7月,第100-102頁。
(16)台灣《聯合報》2009年1月9日社論:《“未統一”比“統一”有更大想像空間》。
(17)參見鄭永年:《改革及其敵人》,浙江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30頁、237頁。
(18)李允傑在中國評論通訊社舉辦的“兩岸政治與經濟關係展望”座談會上的發言,刊登於《中國評論》2011年2月號,第75頁。
(19)鄧小平:《中國大陸和台灣和平統一的設想》,《鄧小平文選》(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31頁。
(20)陳雲林:《發展兩岸關係是我們共同的願望》,《兩岸關係》月刊1998年第1期。
(21)同注3。
(22)胡錦濤:《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人民日報》2009年1月1日,第1版。
(23)蔡昌言:《兩岸關係發展的現況與展望》,載於全國台灣研究會編《弘揚中華文化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論文集》,2010年3月,第233頁。
(24)周志懷:《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的挑戰與動能》,載於全國台灣研究會編《進一步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論文集》,內蒙古,2010年6月,第5頁。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2年8月號,總第17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