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1
鄧德勇 案發前買貨車合夥跑運輸
鄧德勇今年43歲。5月31日,案發21天後,鄧德勇被警察帶走。
按照其父親鄧崇義的回憶,那是5月31日凌晨2點過5分,警察從床上把鄧德勇帶走。
此後,有關鄧德勇涉嫌爆炸案的信息就在巧家縣城風傳,但一直沒有官方的消息。
據迤博村村民介紹,鄧德勇上有年已八旬的父母,下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上世紀70年代小學畢業後,在巧家縣附近打小工。”
鄧德勇的叔叔、今年70歲的鄧崇林說,鄧德勇的性格比較和氣,為人處世也好,後轉行做起餐飲業。
1998年,鄧德勇和巧家縣的一名女子結婚。靠著開小餐館賺來的積蓄,案發前不久,鄧和朋友合夥買了輛大貨車。跑運輸成了鄧德勇一家人收入主要來源。
此外,鄧家還種著幾畝地,但在2011年11月,土地被徵收。鄧德勇的堂兄鄧德貴說,和其他村民一樣,“土地是被徵收的。”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稱,鄧德勇用手機攝下了當時的錄像。
鄧崇義回憶,在那天晚上,一家人都已經睡熟,突然被驚醒。幾名穿著警察制服的人員將鄧德勇帶走。留下的幾名人員,通宵將鄧家仔仔細細地搜查了一遍。
80歲的鄧崇義表示,此後身穿警服的人員又多次到家中搜查。
據了解,鄧德勇的家屬已證實委托雲南典傳律師事務所代理案件,律所指派律師會見了嫌疑人鄧德勇。據參與會見的人士介紹,鄧德勇已經承認製造爆炸案,“因為拆遷事宜”。
據上述知情人介紹,鄧德勇沒有具體解釋作案動機和細節,只是表示“對他的行為,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
此外,鄧德勇還告訴參與會見的人士,“會把自己的動機,在法庭上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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