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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兩艘日本海上保安廳船只撞擊“啟豐二號”瞬間。 |
鳳凰衛視8月15日《正點新聞》節目播出“日本警方已正式逮捕5名保釣人士等待處理”,以下為文字實錄:
劉珊玲:保釣人士已經成功地登島,最新消息我們現在聯繫本台駐東京的記者李淼,李淼你好。
李淼:珊玲你好。
劉珊玲:我們剛才收到最新消息,就是這幾名保釣人士已經被正式地逮捕了,根據你在當地掌握到的消息,他們接下來會怎麼樣處置這些保釣人士呢?
李淼:我們在這邊得到的消息是,沖繩縣的警察已經逮捕了5名保釣人士,根據日本方面我們了解到的消息是,在保釣船只靠近釣魚島之後,船上有7名保釣人士跳到海裡,然後有2個人後來自動返回了船上,所以剩下的這5個人,等候在那裡的大約是有30名日本海上保安廳和日本入國管理局,以及警方的人士,就把這5名保釣人士進行了逮捕。
我們剛才也採訪了日本的法律專家,接下來按照日本國內法律的程序應該是這樣,其實剛才我們也看到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在首相官邸明確表示,要根據日本國內的法律嚴正地對應和處理。首先這5名保釣人士按照日本法律規定,在警察逮捕他們之後,應該首先被帶到警察署,這個位置會是在沖繩的那霸,還是石垣,目前還不得而知。在警方逮捕他們48小時之內,警方有義務和責任必須把他們送交給檢方處理,那麼檢方在拘捕了他們之後,要在24小時之內確定他們是要拘捕這5個人還是將他們釋放。
其中我們注意到這個環節裡面也有釋放的環節,檢方在最後確定了之後,如果他們決定拒捕這5名保釣人士的話,根據日本國內的法律,檢方必須在10天之內,即使延長期限的話也要在20天之內確定是不是要起訴他們。我們也觀察到,這次日本方面逮捕他們的罪名是違反日本出入境管理法,這個罪名我們也注意到和2010年的時候,中國和日本的漁船撞船的時候是不一樣的,當時我們記得是船長詹其雄是涉嫌妨礙日本的公務執行罪被日本的警方逮捕,這次是違反出入境管理。
法律專家也對我們說,可能出入境管理方面罪行處理會相對輕一些,但是到目前位置我們也看到日本政府表現地非常嚴厲,說會依照日本法律會處理這個問題。所以到目前這個程序來看,我們估計可能在不久之後,這5名保釣人士就會被轉送到日本的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