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軍有期徒刑9年
張曉軍在共同犯罪中受薄谷開來指使,起幫助作用,系從犯,且歸案後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並當庭認罪、悔罪,對其可減輕處罰。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充分考慮控辯雙方意見的基礎上,判處有期徒刑9年。
判決結果宣佈後,審判長詢問被告人是否上訴,薄谷開來和張曉軍當庭表示不上訴。法庭向被告人、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送達刑事判決書。
9時20分許,審判長宣佈閉庭。
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應判處死刑、死刑緩期執行、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韓玉勝指出,法院認定薄谷開來系主犯,而張曉軍事先並不知情,作為從犯他符合情節較輕的條件,因此作出9年判罰和法律規定是完全吻合的。至於薄谷開來在緩期執行兩年後是否有可能轉為無期徒刑乃至有期徒刑,他分析,如果薄谷開來的表現符合減刑條件,可能減為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但根據已經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減刑的最低期限不能少於25年,即薄谷開來至少要服刑25年。當然,如果她患病且符合有關規定,暫予監視居住(即俗稱保外就醫)也有可能,這是對犯罪者的一種人道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