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7日電/據新華社報道,記者從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獲悉,自28日起,濟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始受理本市居民赴台灣個人旅遊辦證申請,濟南市正式啟動大陸居民赴台灣個人遊。
據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人介紹,濟南市戶籍居民(暫不實行省內跨戶籍地)申請赴台個人旅遊證件所需材料與港澳“個人遊”申請基本一致。包括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居民戶口簿,同時交驗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一張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兩寸證件照,並填寫《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屬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按照組織、人事管理許可權和行政隸屬關係,提交單位意見。
經批准赴台個人遊的居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為其簽發《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注。《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為5年,個人旅遊簽注有效期為6個月,持證人在台灣停留時間自入境台灣次日起不得超過15天。首次申請《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注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
據了解,申請人在取得《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注後,可通過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指定的3家旅行社,即山東旅遊有限公司、山東嘉華文化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山東交運旅遊有限公司向台灣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入台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