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中國精神衛生法草案删除“強制住院”規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8-28 10:01:21  


 
  嚴重患者不得提複診鑒定

  對於障礙患者住院的前置條件,一審稿、二審稿均規定,須由負有監護職責的近親屬同意,如果不同意,那麼不得“強制治療”。但是,對於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也就是有傷害行為的患者,如果監護人同意而患者不同意,一審稿、二審稿採用了如下不同的法條。

  一審稿允許患者提起複診和鑒定,即收到診斷結論之日起3日內,可以要求醫療機構複診;對複診結論還有異議,可要求鑒定。二審稿則删除了上述規定。

  對此,全國人大法工委該位負責人解釋說,教科文衛委員會和有的委員認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缺乏自知力,往往不願接受住院治療。因此,在監護人同意住院治療的情況下,如果患者還可以要求複診、鑒定,實踐中會造成新的社會問題。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