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多次試圖聯繫廈門市交通主管部門未能得到正面回應,廈門市教育工作人員僅表示,校車掛牌的流程相對複雜,涉及的職能部門比較多,目前各個部門正在協商,爭取盡快出台具體細則。廈門金龍客車銷售公司銷售經理高先生表示,廈門現在有約二十多輛金龍校車只能掛臨時牌照用於宣傳,但不能接送孩子,下周事情可能會有進展,但是什麼時候能真正投入運營還是一個未知數。
高先生:我們了解到車管所所有的準備工作都已經做好了,但因為市交警部門和政府對校車的運營線路、停靠站點的規劃方面沒有落實到位,所以車管所不能發車牌。正常的話,下個禮拜相關職能部門就能給出答案。但話說回來,我們金龍公司只負責銷售汽車、協助上牌,但這種是政府行為,我們也沒辦法掌控,所以很多車買完了沒辦法上牌,我們只能先發一個月的臨時牌,如果要開出去宣傳沒問題,但是車上一定不能載小朋友。
陳園長遭遇的尷尬並不是孤例,上牌難的問題在很多地方同樣存在,《揚州日報》近日也關注了類似事件,最後揚州市車管所通過先上普通客車牌照,再補審批手續的方式給了校車上路的資格。
即將開學卻無規可依,不得不說這其中存在因噎廢食的可能性。如今,究竟什麼樣的校車可以上路呢?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司長高洪對此作出解釋:
高洪:按照條例的規定,各省級人民政府規定一個過渡期,這個過渡期結束之後,要把有組織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變成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就是在省級人民政府設定的過渡期內,不是按照國家標準的校車來限定它,而是要讓它保證接送集體孩子上下學的安全,符合這樣安全標準的就可以用於接送,不能因為地區沒有國家標準的校車,孩子就沒有車可坐。
記者:那麼,這樣的安全標準如何確定呢?
高洪:規定很清楚,是由當地的交管部門按照對於接送學生的客運車的指標、規定來辦理,而不是按照國家發布的標準校車來審定,所以就不應該存在學生無車可坐的情況。
其實,翻看近一段時間的新聞,不具備主體資格、使用性質與主管部門批覆用途不符等等,都會成為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車無法通過審批的理由。儘管我們希望校車安全行駛,但相關主管部門或許更應主動為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車提供上路的便利,而不是推諉、設檻,使得安全成為了無奈的不便。
而在各地即將設定的過渡期結束之後,真正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車拍照能否順利發放,孩子們能不能獲得足夠的校車,希望有關主管部門未雨綢繆、早做準備,不要再出現今天我們講述的這些尷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