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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施明德侵捐款 王定宇等人判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9-13 16:11:02  


  中評社台北9月13日電/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因不滿台南市議員王定宇指稱紅衫軍帳目不清、侵占捐款等,提告求償。法院今天判王定宇等人應賠償。

  中央社報道,法院判決書指出,施明德於2006年召開百萬人民反貪倒扁運動記者會時,號召全民捐出1人新台幣100元的運動承諾金,若能在1個月內累積達100萬人以上,將發動大規模群眾運動。

  施明德主張,王定宇、“監察委員”錢林慧君指倒扁總部帳目不清;閃靈樂團主唱Freddy(本名林昶佐)指紅衫軍是最大詐騙集團;前“總統府國策顧問”黃越綏指施明德拿錢帶著老婆小孩到國外等。施明德提告求償、請求登報道歉。

  王定宇等人稱,質疑反貪腐承諾金的帳目屬個人意見並非陳述事實,此言論為涉及公益且可受大眾公評的事,並無惡意批評施明德。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僅錢林慧君是就可受公評的事發表言論,判王定宇、林昶佐及黃越綏各賠償100萬元,並在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各1日。

  台灣高等法院改判林昶佐賠償50萬元,王定宇及黃越綏仍各賠償100萬元,3人須在自由時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1日,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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