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17名代理律師均為無償的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玉興8號”船長何熙倫的代理律師潘克介紹了受害者家屬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情況。
潘克表示,代理案件後,他主要做的工作,是對受害者家屬的訴訟請求進行明確。由於最開始,不同親屬的訴訟請求會有一些重叠。
隨後,他進行了證據收集工作。因為民事訴訟誰主張誰取證,需要對誤工費、喪葬費等費用進行一個證據清理,製作證據清單。
在最開始,受害者家屬對於法律不了解,會提出一些法律依據不當的請求。比如嚴懲凶手,比如精神賠償等等。潘克根據相關的法律對賠償額做了調整。“幅度不是很大”。
據記者採訪被害者家屬,有些受害者家屬提出賠償額都在百萬以上。
這個賠償是針對糯康集團,但在事實理由中提出了不放棄向泰國非法軍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潘克表示,在和受害者家屬的交流過程中,能夠感受到,對於親屬來說,嚴懲被告才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經過一年的時間,還能夠感受到他們心理所受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