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聯“立委”林世嘉希望讓扁軟禁在家裡或寺廟。(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0月1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立委”提案修訂“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4條,但司法法制委員會下午一開始質詢時,國民黨“立委”李貴敏以程序發言質疑,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為何列席旁聽,並且批評上周五才將修法排入議程時間太過匆促。民進黨“立院”黨團黨鞭柯建銘則不滿的說,議程安排常常都是周五才安排,“立委”要能夠有臨場反應能力,至於旁聽人只要主席同意就可列席旁聽。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提案修訂“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4條,希望恢復判刑有罪前“元首”的醫療禮遇;台聯“立委”林世嘉也提案修訂“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4條,希望對於卸任“元首”監禁方式以單獨軟禁在家中或寺廟,而非和一般犯人關在牢裡。
在場報告的官員有“法務部”次長陳明堂、“總統府”副秘書長熊光華,以及“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藍軍方面,除了司法法制委員會“立委”在場,黨團也動員其他“立委”簽到,因應可能上演的表決戰。
主管此修法的“內政部”報告指出,卸任“總統”、“副總統”應為全民表率,奉公守法,若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一審判決有罪,涉及損害國家與人民利益,對國家形象造成重大影響,若再繼續享有禮遇,合理性必將受到人民嚴厲質疑,故予以暫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