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4日電/美國特殊的選舉人團制度在總統選情緊繃的此時再次引起討論,要求廢除這種間接選制的聲浪再起,不過反對者堅持現制最適合美國。
中央社報道,尋求連任的美國總統奧巴馬與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羅姆尼經過3次辯論之後,兩大陣營在最後兩週如何部署人力和財力,特別是在大約10個搖擺州的努力,料將成為11月6日大選的決勝關鍵。
雖然有登記的合格選民都可以投票,但美國總統卻不是以全民一人一票的方式直選產生,而是由各州指定的“選舉人”,依各州普選結果投票選出。
除了緬因和內布拉斯加有特別的做法,其他各州和首都均採“勝者全拿”的設計,也就是任何一位總統候選人只要在某個州贏得普選,就可以獲得這個州全部的選舉人票。
各州在國會參眾兩院有多少席次,就可擁有多少張選舉人票。
全美50個州加上哥倫比亞特區(即首都華盛頓),可指定總共538位選舉人,這些選舉人形成所謂的選舉人團,任何候選人必須獲得選舉人團過半票數,即至少270票,才能當選總統。
美國選民研究中心主任甘斯(Curtis Gans)今天在“今日美國報”(USA Today)發表文章指出,廢除選舉人團制度將危害美國民主制度,絕不可行。
甘斯認為,美國若採行票票等值的直選,將造成全國性驗票危機,如果需要重驗1億3000萬張選票,會是浩大的工程。
他並指出,在直選制度之下,激進小黨可以靠議題突圍,勝選者的得票率有可能不到3成,而歐洲採行的第2輪選舉,只是讓搖擺選民見風轉舵拿到好處。
施行200多年的選舉人團制問題也不少,例如在本次大選,奧巴馬和羅姆尼勤跑俄亥俄、佛羅裡達和維吉尼亞等選情渾沌未明的地區,選民投票傾向清楚的人口大州加州和德州則不見候選人蹤影。
此外,美國史上曾經發生4次候選人普選票數較多卻輸掉大選的情況,最近一次是在公元2000年。民主黨候選人高爾得到的普選票比小布什多出50餘萬票,選舉人票卻比較少,因而落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