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4日電/據東方早報報道,越南繼續改革步伐,越南國會代表正在探討旨在對政府進行進一步監督的信任投票決議草案。
據越南媒體報道,昨日上午,在越南第十三屆國會第四次會議期間,國會代表聽取了國會關於“對由越南國會、人民議會推選或批准的任職者進行信任投票程序及方式”的決議草案。
國會決議草案表明,越南國會對國會主席、越南國家主席、越南政府總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越南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各權力部門首腦及相關官員進行信任投票;國會民族委員會、國會各委員會對委員會副主任和委員進行信任投票;人民議會對人民議會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會委員、各部門主任,人民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和委員進行信任投票;人民議會各部門對其成員進行信任投票。
進行信任投票後,國會民族委員會常委會和國會各委員會常委會將信任投票結果上交國會常委會,其後向越南國會報告;人民議會各部門將信任投票結果上交人民議會常委會,並向人民議會報告。越南國會和人民議會提出信任投票決議。
國會代表的一些意見認為,上述信任投票對象範圍太廣,容易發生形式主義等現象。因此, 建議應集中對國家機器的主要職務任職者進行信任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