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日電/曾經信誓旦旦聲稱第十七次台日漁權談判將會在十一月舉行的台灣“外交部”,本週二在其例行記者會上被媒體問及到進展情況時,卻是“卡了殼”。一方面,回答問題的“外交部長”林永樂改口說是以十一月舉行為目標,亦即默認未必能按照台方的意願如期在十一月舉行;另一方面,林永樂又否認遇到障礙,聲稱目前進程處於預備會議狀態,尚未進入正式談判,雙方還就舉行地點、時間磋商中,而且地點可能不在日本。
新華澳報今天刊登富權的文章說,由此可見,馬政府對於能夠盡快恢復台日漁權談判,懷有迫切心情。為何會如此?可能是出於以下的幾個原因:其一、挽救已經陷於低谷的馬政府的聲望,避免因台日漁權談判未能恢復進行而致“雪上加霜”。實際上,目前馬政府的民意支持度繼續下跌,跌到只得百分之二十以下,而台灣經濟成長率也已被下調到百分之一,馬英九正千方百計地要擺脫這種尷尬現象,既是要阻止民意支持度繼續下跌至個位數,也是要避免經濟成長率跌破一個百分點,因而被名嘴們譏為“保一總隊隊長”(按:“保安警察”隸屬於台灣“內政部”“警政署”,類似大陸地區的武裝警察;原本共有八個總隊,在“保七總隊”改制為“海巡署”後,還有七個總隊,其中“保一總隊”負責台灣地區北部的治安及應變任務(駐地在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而台日漁權談判問題,已被馬政府視為其民意支持度“保一”的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實際上,月前在“保釣”高潮時,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就指責說,“民進黨執政時,台日漁權談判進行了十五次,而馬英九上任五年多才開一次”,這讓老是把“活路外交”當作一大政績的馬英九,情何以堪?因此,馬政府必須盡快擺脫這種不利情況,以重開台日漁權談判來填補“活路外交”的“空白”,並避免再授人以柄。
其二、避免在釣魚島糾紛中遭到“邊緣化”。眾所周知,馬英九接觸政治的第一步,就是參與“保釣”活動,並成為其日後的政治資本。因而直到出任“總統”之前,還積極參加與“保釣”有關的活動,甚至連其在哈佛大學修讀博士學位時的畢業論文,也是論述釣魚島的主權問題。但在出任“總統”後,由於受職務制約,尤其是必須搞好與日本(擔心其質疑自己的“保釣抗日”背景)、美國(擔心妨礙其“重返亞洲”戰略)的關係,再加上受台灣地區的國際地位所限,他卻難以再在釣魚島問題上發聲,因而有在釣魚島問題上遭到“邊緣化”之虞。因此,必須設法在不惡化與日本的關係,也不會引起美國“兩岸攜手合作保釣”疑慮的前提下,介入釣魚島問題,因而發出《東海和平倡議》,提出了“捍衛主權漁權,和平處理爭議,共同開發資源”的主張。在中國大陸採取一系列維護釣魚島主權的作為之後,又急忙跑到彭佳嶼視察,提出從台、陸、日“三組雙方協商”開始,逐步走向台日、陸日、兩岸“一組三邊”共同協商的建議,還聲言要將釣魚島問題訴諸國際法院,並派出“海巡署”艦艇為台灣“保釣”漁船“保駕護航”。這些,都是要在國際上凸顯台灣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實際上,日台雙方艦艇在釣魚島海域互打“水戰”,就使得台灣的形象可以登上國際媒體的版面,並也成為馬英九對來訪外國媒體喋喋不休宣示的政績。而恢復台日漁權談判,就可證明台灣沒有在釣魚島議題上“缺席”。因此,馬政府還進一步主張《東海和平倡議》也適合於南海,也是作為“活路外交”的一項重要內容。
其三、中國大陸已經轉變了“保釣”策略,對台灣有利。不久前中國外交部對釣魚島問題提出了據說是由習近平提煉的新論述,就是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的立場和做法,是一個戰敗國卻要霸佔一個戰勝國的領土,踐踏了《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本質上是不能徹底反省和清算日本軍國主義侵略歷史,企圖否定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挑戰戰後國際秩序。實際上,二次大戰後,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律文件,中國收回日本所侵佔的包括台灣在內的中國領土,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在國際法上業已回歸中國。而《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偉大成果,是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基石,一九四五年的日本《降書》對此明文接受。前蘇聯也正是基於這三大文件,合法佔有日本北方四島,並於解體後移交俄羅斯。這個新論述,一方面對台灣政府頗為有利,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代表中國享受戰勝國成果的是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成立,而參與“開羅會議”的中國領袖是蔣介石先生;但另一方面,根據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已經取代了“中華民國”的國際人格,這讓台灣政府感到很不少味兒。但既然是北京重提“二戰戰勝國”,馬政府當然也要摻上那麼一腳,以凸顯“戰勝國”的身份。
其四、中國大陸為配合“二戰戰勝國”的新論述,也在實質行動上改變策略,派出海監船到釣魚島海域進行常態性巡邏,並驅逐日本海上自衛隊的巡邏船,甚至解放軍戰艦頻繁穿越該海域,以宣示行使對釣魚島的主權,及執行對釣魚島海域的行政管理權。但是,北京並沒有否認釣魚島的地方行政管轄權是屬於台灣省宜蘭縣的。在馬政府缺乏軍事實力,及避免造成“兩岸合作保釣”事實的情況下,馬政府倒是樂於見到由大陸“爭主權”、台灣“爭治權”的格局,因而就以與日本進行漁權談判來予以體現,並進一步彰顯“釣魚島是“中華民國”的”。
其五、搶佔有利時機,爭取在十一月進行漁權談判。這是因為,美國總統大選和中共“十八大”都是在十一月進行,日本國會或也會在近期進行改選,這段時間正是民粹高漲之際,恢復漁權談判有利於台灣政府發揮。在這一時機過後,釣魚島海域可能會趨於平和穩定,馬英九《東海和平倡議》的“政治價值”就將嚴重“貶值”,不再突出,甚至會無人理會。因此,必須“打鐵趁熱”。
不管怎樣,馬英九這樣做,儘管其出發點帶有一點私心,但都是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因而無可指責。只要釣魚島的主權掌握在中國大陸的手中,漁權也由兩岸分享,釣魚島屬於中國就形成事實。何況,這也是為了台灣漁民的生計及福祉著想,符合兩岸政府“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更符合北京爭取台灣民心的對台政策。
但已經不理不睬馬政府三年多的日本,在此時此刻提出恢復台日漁權談判,必是有其企圖,那就正是看到馬英九基於上述困擾,以“漁權談判”作為“誘餌”,誘使馬英九上當,在漁權談判中只談漁權,不談主權。更重要的是,要挑撥分化兩岸關係,以求一舉兩得。
對此,馬政府就得打醒十二分精神了。漁權談判當然要談,但必須堅持主權,不能將漁權與主權分割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