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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案主犯糯康被判死刑 當庭表示上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07 09:47:10  


 
  發布

  “4號人物”翁蔑尚未引渡

  隨著糯康等人受審被宣判,參與策劃指揮“10.5”案件、糯康集團4號人物翁蔑也是媒體關注的焦點。

  在昨天的庭後發布會上,雲南警方、昆明市中院等相關負責人表示,現在的證據表明,翁蔑是參與“10.5”案件的重要嫌疑人,但翁蔑目前還在緬甸,還沒有引渡過來。他是否能夠引渡到中國,中國方面會進一步加強在緬甸的協作,保證無論引渡不引渡過來,都能進行公正的審判。

  至於參與此案的泰國不法軍人,泰國方面正在加緊工作,中泰雙方將加強警務合作和司法合作,中方將向泰方提供涉及泰國軍人犯罪的證據。

  法院昨天宣判沒收糯康等人的個人財產,由於被告人為外國人,如何執行也是一個問題。雲南方面表示,將與相關國家進行司法上的協助,盡力執行這一判決。

  專家說法

  賠錢不是減輕刑罰的必然因素

  昨天,在旁聽席上,除了受害者家屬,還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法律界的人士,雲南大學法學院教授高巍是其中之一。在第一次開庭時,從事刑法教學和研究的高巍教授就來到法庭旁聽。

  高巍表示,由於糯康等人是在中國船舶上對中國人犯罪,因此不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都適用中國法律審判。糯康等人涉及的故意殺人罪,屬於最嚴重的犯罪種類,而且殺了10多人,應該適用最嚴重的刑罰。此外,糯康等人還涉及毒品犯罪,也屬於最嚴重的犯罪。

  高巍表示,糯康交納600萬元用於賠償,是其主動承擔責任、悔罪的表現。但主動賠償只是一種酌定量刑的情節,並不是應當減輕或從輕處罰的必然因素。

  從本案來看,糯康的賠錢行為還不足以減輕其罪責,這是法院為何如此判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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