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經兩次制定15次修改
自中國共產黨誕生以來的90多年間,黨章歷經修改,再現了中國共產黨從幼年走向成熟的全部過程,記錄著中國共產黨思想、理論和政治路線與時俱進的發展軌跡。
京華時報:從中國共產黨誕生至今,黨章的修改經歷了哪些歷程?
高中華:黨章經過一大和十二大兩次制定,其餘15次對黨章進行適當修改。自中國共產黨誕生以來的90多年間,黨章歷經修改,再現了中國共產黨從幼年走向成熟的全部過程,記錄著中國共產黨思想、理論和政治路線與時俱進的發展軌跡。
黨章的修改每一次都非常重要,幾次重大改革影響比較深遠。
一大通過黨的綱領,確定黨的名稱為“中國共產黨”和黨的奮鬥目標,已具有黨章性質。二大對黨的綱領作了重大修改,分為最低綱領和最高綱領,並通過了黨的第一部正式黨章《中國共產黨章程》,明確了黨的建設的一系列根本原則,包括黨內生活和黨內關係的各個方面,分為“黨員、組織、會議、紀律和附則”。
根據五大精神,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這是唯一不是由黨的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的黨章。這次會議對黨章作了較大修改:增加了設立中央政治局、監察委員會和黨團等內容,並把黨與青年團的關係列入黨章,確立了中國共產黨政黨體制等。這次通過的黨章中比較重要的一點,就是提出“黨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其背景是:當時黨中央組織機構不太健全,中央委員難以經常一起工作,易出現個人獨裁的情況。明確規定黨組織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是在黨的章程上第一次明確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自此以後,“民主集中制”成為黨始終遵循的組織原則。
1982年十二大上通過的黨章,對原來的黨章作了許多重大的修改,中心是適應新時期加強執政黨建設的需要,對黨的性質、指導思想、現階段的主要矛盾、黨的總任務、黨的領導基本原則都作了規定,被認為奠定了新時期黨章的一個基礎。以後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到十七大通過的黨章的修正案,都是在此基礎上的修改。
1997年,十五大,把鄧小平理論作為黨的指導思想寫進了黨章。十七大通過的黨章,提出了科學發展觀,也體現出與時俱進的特點。
京華時報:修改黨章幾乎是歷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重要議程,為什麼要適時修改黨章?
高中華:跟任何一種法規定制一樣,黨章法並非是孤立自在、一成不變的,隨著黨所處的環境、任務及內部狀況的變化,也相應地要有所變動、更改,借用法學用語就是進行“修法”。中國共產黨章程的修改歷程,是從一個側面上反映了黨的風雲激蕩的偉大歷程,也是以法規特有的濃縮和凝練的形式,體現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偉大歷程。黨的狀況怎樣,黨章就會怎樣;黨在理論、政治、組織上成熟到什麼程度,黨章也就會成熟到什麼程度。
黨章與時俱進有三種形態
“寫上去”容易,“拿下來”審慎。這是因為一旦定規了的東西或者人們習以為常的語言要變,在沒有足夠思想準備的情況下,就會有認識不一致,甚至出現猜疑、誤解。
京華時報:歷次黨章修改中,多數是增加內容,而很少有删除黨章中的內容,為什麼?
高中華:經驗證明,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與時俱進,主要是表現為以下三種形態:一是,以新的論斷(或表述)和新的規定來取代原來的,或是已經過時、或是並非準確、完善(含錯誤或根本錯誤)的論斷和規定。
二是,針對新的、變化了的情況,在總結新的經驗、形成新的認識的基礎上作出相應的新規定或是提出新要求。三是,原來沒有確認或沒有規定,現在增加或作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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