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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高官談財產公開 18大後或“開閘放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13 10:48:47  


 
  公示製度立法艱難

  在中共十八大召開前,內地發生多起網絡反腐事件,諸如“房叔”、“表叔”等被網友曝光。此類事件頻繁引發了內地新一輪公眾和媒體對財產公示的籲求,這些事件暴露了先行官員財產公示製度存在的問題——防君子不防小人。如早些時候被查處的陝西“表叔”楊達才,其存款涉及20多家銀行,而直到網絡曝光後,有關部門才後知後覺。

  內地對官員財產公示的立法工作其實由來已久。早在1988年,全國人大就曾提出官員財產公示立法動議。199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將《財產收入申報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規劃。但是直到今日,相關法律仍沒有進入實質性的推進階段。

  經記者翻閱相關資料發現,目前涉及到官員財產公示的,隻有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10年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後文簡稱“規定”)。然而規定,隻明確了報告,但對查實相關信息則缺乏明確內容予以規定。

  此外,規定並沒有賦予公民對官員財產進行查實的權利。規定第十三條顯示,紀檢監察機關(機構)、組織(人事)部門接到有關舉報,或者在幹部考核考察、巡視等工作中群眾對領導幹部涉及個人有關事項的問題反映突出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經紀檢監察機關(機構)、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對有關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進行調查核實。

  對公布的財產信息缺乏核實,亦無對官員後續財產增加的連續性控制,此已成為內地財產公示製度的一大惡疾。

  2011年,中央紀委副書記、新聞發言人吳玉良在介紹中國共產黨反腐倡廉方麵的情況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對於財產申報製度,我們感到有兩個方麵的條件是欠缺的:一是要建立起社會的誠信體係,二是信息統計體係。沒有這兩個體係的建立,我想這項製度實行起來是比較難的。中紀委是中共中央的檢察監督機關,具有黨風、黨紀和反腐職能。紀委書記位列中共常委,現任書記為賀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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