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傳合 山東淄博 金融
昨晚,中國酒業協會發布聲明稱,目前,我國白酒標準正在研究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標準限定,某些媒體在缺乏依據的情況下就斷言白酒產品塑化劑超標,這種做法是不負責任的行為。白酒產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劑成分。其中高檔白酒含量較高,低檔白酒含量較低。(11月20日新京報)
近日,有關酒鬼酒塑化劑超標的消息引發媒體和公眾廣泛關注 ,這一消息把酒鬼酒推到風口浪尖上。在此情況下,中國酒業協會發表聲明,頗具有為白酒企業“保駕護航”得意味。
倘若是酒鬼酒不含有塑化劑抑或是雖含有塑化劑但不超標,人們有理由相信,關於酒鬼酒“有毒”的報道確實是誇大其詞,不負責任的。但問題的關鍵是,在目前正在研究的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標準限定尚未施行的情況下,又有誰能告訴消費者“白酒產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劑成分,其中高檔白酒含量較高,低檔白酒含量較低”的信息呢?
作為社會自治的行業性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具有彌補政府失靈、市場失調的重要作用。包括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本行業的產品質量實行監督,發布行業產品質量信息等。
在公眾不清楚不了解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標準限定的情況下,媒體透露的有關塑化劑超標的消息就成了公眾獲取行業質量標準信息的唯一渠 道。從這個意義上講,究竟又是誰在漠視消費者知情權呢?
隨著科技進步和消費觀念的日益成熟,對消費者來說,了解商品的主要成分和質量標準是十分必要的。不論是酒類、藥品、食品、化妝品,還是其它商品。清楚地了解產品性能和質量標準,不僅對消費者的健康大有益處,亦可以避免經濟上不必要的損失。
唯一正確的選擇是,面對媒體質疑和公眾疑慮,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相關企業,應該抱著對公眾認真負責的態度,以消費者利益為重,認真查找原因,彌補因標準限定尚未施行帶來的缺陷,而不是一味的開脫、寬宥相關企業。
只有為消費者充分提供真實性、有效性的商品信息,才能避免因行業質量標準模糊不清帶來的損失,進而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消費者利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