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3日電/行政長官梁振英就山頂大宅僭建問題發表書面聲明,首次承認自己記錯,葡萄架及玻璃棚,是搬入後加建。他表示,是因為當時將4號屋及5號屋混淆,以為5號屋的玻璃棚,前身是木架,是上手業主留下,經參考土地測量師的報告,證實他記錯。
他表示,如果當時知道這些搭建物需要申請,他肯定會主動入則申請。
在14頁的聲明中,梁振英亦交代了其他被指僭建的地方,強調車位上蓋在買入單位前已經存在、物業的大閘在買入時亦已經有,但由於老化,因此搬入時更換了大小相若的大閘。至於5號屋車位下的空間,經專家證實,並非他買入後挖掘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