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3日電/據國家海洋局網站消息,繼11個沿海省(區、市)新一輪《省級海洋功能區劃》(以下簡稱《省級區劃》)獲得國務院批准後,近日,國家海洋局開始正式印發各省(區、市)的《省級區劃》文本、登記表和圖件。有關負責人表示,新制定的《省級區劃》符合當前我國海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原則上兩年內不進行修改。
國際線上報道,國家海洋局要求沿海各省(區、市)海洋主管部門在收到印發的《省級區劃》成果後,要儘快組織保密審查,提請省政府向社會公佈,並自覺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為區劃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保證《省級區劃》在海域資源配置和海洋環境保護工作中落到實處,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在所有項目用海審查過程中,都必須嚴格比對《省級區劃》,並就《省級區劃》的符合性作出詳細說明,切實提高《省級區劃》的權威性和約束性;要加強對《省級區劃》的修改管理,涉及海岸線、區劃範圍和功能區類型的調整,國務院要求一律按《省級區劃》修改的程式,由省政府提出修改請示,經國家海洋局審查同意後報批。《省級區劃》的範圍為各省(區、市)的管理海域範圍,海岸線已經勘定公佈,是海域管理的法定界線,不得隨意調整。
國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國海洋功能區劃》和《省級區劃》是海洋領域唯一具有法定效力的區劃,其生命力在於實施,讓其法律地位深入人心。要優化海洋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努力調整空間結構,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核心就是要強力貫徹落實國務院批准的新一輪全國和省級海洋功能區劃,這是解決我國海域開發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沿海地區協調發展的根本途徑,也是當前生態文明建設的緊迫任務。新制定的《省級區劃》符合當前我國海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原則上兩年內不進行修改。
明年,國家海洋局將正式啟動新一輪《市縣級海洋功能區劃》編制報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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