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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書面交代僭建 認疏忽但無意隱瞞
http://www.CRNTT.com   2012-11-24 00:54:21


立法會內委會去信梁振英,邀請他到立法會親身為僭建解畫。
  中評社香港11月24日電(記者 葉紹堅)香港特首梁振英昨日發表書面聲明交代山頂大宅僭建,承認今年6月將4號及5號屋混淆,以至誤稱5號屋的玻璃棚前身是木架,為上手業主留下。他承認在事件中疏忽引起公眾誤解,但無意隱瞞。立法會內委會已去信梁振英,邀請他到立法會親身為僭建解畫。

  梁振英發表14頁的聲明中指,今年6月,他曾經向傳媒說:5號屋的玻璃棚前身是木架,為上手業主留下。惟經參考土地測量師的報告,證實當時記錯。“我當時將4號及5號屋混淆,因為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可能是在4號⋯⋯屋,而5號屋並沒有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

  他又說:“回想起來,我有交待不清之處,引起公眾誤解;我亦有在物業內進行一些工程,但當時並不察覺屬僭建範疇。我承認有疏忽的地方,在處理整件事上有欠謹慎,但我一直採取開誠布公的態度,與政府部門和傳媒合作,並且盡早採取實際行動從嚴糾正任何不妥善之處,種種客觀事實都表明我並沒有任何存心隱瞞的意圖。”

  梁振英強調,過去5個月由於事件進入司法程序,法律意見認為他不能評論事件,以致問題未能早日解決,實非他所願。他說,司法程序已經結束,承諾會即時啟動並盡快完成餘下的移除及清拆工作,日後必定加倍謹慎,繼續秉持誠信,服務市民大眾。

  梁振英聲明中又交代被傳媒報道的僭建物。其中,車位上蓋在買入單位前已經存在;而物業的大閘,買入時亦已經存在,但由於老化,搬入時更換了大小相若的大閘;至於5號屋車位下的空間,經專家證實,並非他買入後挖掘而成。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通過,由內會主席梁君彥去信梁振英,邀請他到立法會交代僭建事件。

  多名泛民議員批評,梁振英應到立法會交代,接受議員提問。公民黨梁家傑指,梁振英在聲明中承認不足,未必證明到梁振英沒有誠信問題。工黨李卓人批評,梁振英指自己將4號及5號屋混淆,只是以另一個“大話”蓋過之前的“大話”,誠信仍然受到質疑。

  不過,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認為,梁振英已於聲明中詳細交代,不存在有心穩瞞。他相信梁已於事件中吸取教訓,希望他日後將精力放到民生工作上。工聯會黃國健指,梁振英只是無心之失,不涉及誠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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