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3日電/台灣“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國防部”組織法部分條文,後備司令部及憲兵司令部銜稱改為“指揮部”,仍隸屬“國防部”。
中央社報道,據三讀修正通過條文,現行陸、海、空、聯勤、後備與憲兵司令部,保留陸、海、空軍司令部,後備司令部及憲兵司令部銜稱改為指揮部,仍隸屬台“國防部”。
台“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表示,經調整後備及憲兵指揮部,指揮官維持中將一級編階,可逐步落實“精簡高司組織”、“減少指揮層級”及“加快指揮速度”等精粹案規劃主軸。
他說,依“精粹案”規劃,後備部分將新訓旅及任務移編陸軍,憲兵部分警衛部隊回歸三軍,並精簡行政支援單位及人力,裁簡幅度符合任務所需。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郁方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這是台軍方有史以來最大的組織調整,目的就是要配合推動募兵制組織精簡,指揮體系一併調整。
他說,後備與憲兵戰時主要任務是支援地面作戰,調整為指揮部後,作戰時就可支援各區作戰。
此外,根據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劃及執行協助災害防救,納入“國防部”職掌範圍。另為貫徹政府肅貪防弊決心,規劃成立政風室與“國軍督察”體系,建構複式監督廉政機制,促進防衛事業推動更公開、透明。
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為保留軍方優質人力,台軍精粹案將領員額精簡,暫時保留1/3員額,待“國防部”組織法公布施行2年後再通盤檢討。
全案須經“總統”公布,另依“國防部”組織法規定,施行日期授權“行政院”以命令訂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