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當初買下這14處房產時花了近億元,怎麼可能三千多萬就賣掉?”吳永正稱,編造案情的目的就是希望通過所謂的欠款追討,由法院立案判決房屋的產權歸屬,從而侵占這些房產。
2006年12月28日,金華市中院對兩案進行民事調解,調解結果是購房者付清上述490萬元餘款後,即可執行房產的過戶手續。
吳英的代理律師、雲南里程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建偉告訴記者,此後兩案經過多輪上訴、申訴,吳英要求辨明購房合同真假,並釐清房屋產權歸屬。“各級法院下過十幾個裁定,光浙江省高院就有3個”。2011年11月,浙江省高院將此案發回金華市中院重審。
朱建偉告訴記者,吳英目前看押在杭州的浙江女子監獄,“吳英表示一定要打贏官司,追回自己的財產,給債權人還錢”。朱建偉稱,法院已安排庭審在浙江女子監獄進行。27日上午將審理吳英訴胡滋仁案,下午審理吳英訴劉賢富案。
由於吳英集資詐騙案已經走完了所有司法程序,“案中案”的重審結果不會影響吳英個人面臨的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