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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流浪兒童 中國多個城市加大冬季救助力度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26 13:21:58  


  中評社北京11月26日電/本月中旬,貴州畢節5名流浪兒童為避寒在垃圾箱內取暖卻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引起中國社會廣泛關注。連日來,中國多個城市紛紛出台救助機制,加大了對流浪兒童的救助力度。

  新華社報道,吉林省長春市民政局日前決定,聯合公安、行政執法等部門,啟動冬季百日救助行動,確保實現全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全覆蓋,將針對未成年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半民事行為能力的流浪乞討人員開展主動性救助。民政部門將以城區為重點,逐步擴大救助範圍,增強勸導力度和救助效能,堅決杜絕出現流浪乞討人員特別是未成年人凍傷、凍死事件,切實維護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生活權益。

  遼寧省瀋陽市針對流浪兒童開展冬季“應急性救助”。瀋陽市救助管理站站長甄海軍介紹,“應急性救助”活動將形成常態化,從每年11月開始,到第二年3月結束。他表示,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對於未成年的流浪兒童不管是否為自願,多數採取強制保護性救助措施,救助站在發現流浪兒童後,要起到臨時監護人的作用。

  據悉,在瀋陽對流浪兒童開展“應急性救助”活期期間,救助站會為他們提供食宿,通常情況下流浪兒童最長能在救助站待2個月時間。救助站通過公安機關先核實兒童的身份,然後由救助站負責聯繫兒童監護人或當地政府領其回家。如果公安機關無法查明身份的黑戶兒童,則由救助站直接送至安置點或福利院。

  湖北武漢市近日緊急出台加強主動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和乞討人員的相關通知,明確救助機構要確保專人、專車實行全天候不間斷在街頭提供主動救助,對因救助保障措施不到位、主動救助工作落實不力造成流浪人員受到惡劣天氣傷害和非正常死亡的,將嚴肅追責。

  為確保流浪者溫暖過冬,山東濟南市救助站採取延長巡迴救助時間、救助電話24小時值守以及倡導熱心市民及社區居委會、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單位共同伸出援助之手等三項措施,加大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

  在貴州畢節,當地有關部門近日已啟動流浪兒童救助機制,同時加強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輟學排查,確保適齡兒童該入學的一個不能少,已入學的一個不能走。

  在河南鄭州,“類家庭”式救助受到關注和推廣。“類家庭”是2003年8月,鄭州市救助站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合作建立的養育流浪兒童的一種模式。

  在街頭流浪的孩子被鄭州市救助站收留後,如果不願意回家,孩子就會被安排在一個“類家庭”中。這個家庭裡有一對夫婦自願當孩子的“爸爸”和“媽媽”,讓孩子感受家庭的溫暖,學會合作、協作,為他們重新融入社會打好基礎。

  從成立“類家庭”以來,先後有500多名流浪未成年人在“類家庭”中生活,他們有的經過技術培訓走上了工作崗位,有的改變了自己的壞習慣,重新回歸家庭。

  記者還獲悉,黑龍江哈爾濱市政府常務會議日前審議通過《哈爾濱市殘疾人保障辦法(草案)》,禁止利用殘疾兒童、少年從事有害身心的表演等盈利性活動。按照規定,流浪殘疾人救助由市、區、縣(市)民政部門採取措施,對流浪乞討、生活無著的殘疾人依法給予及時救助和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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