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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考慮到立法會解釋寓所僭建問題。(資料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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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表示4號屋低層有一幅磚牆與圖則不符,已要求業主或其委託認可人士打開,讓署方視察,強調署方執法一視同仁。(中評社圖片) |
中評社香港11月28日電(記者 畢捷宜)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上周發表聲明交代寓所僭建,他昨日重申屋宇署已進入屋內檢查,亦考慮到立法會解釋事件,他期望盡快解決問題。屋宇署亦發表新聞稿,匯報視察結果,強調署方執法一視同仁,對公眾舉報或涉及高官、名人的個案,會按程序,率先視察。行會成員羅范椒芬及張志剛,認為事件有負面影響,但不涉及誠信問題。
特首梁振英上周發表14頁聲明交代寓所僭建物,他表示,屋宇署職員已進入屋內檢查,他指委任的認可人士會與屋宇署跟進,盡快解決所有僭建物。
屋宇署亦發表新聞稿交代6月及近日到梁振英寓所視察後的結果,署方提到4號屋低層並沒有發現傳媒指的“僭建工人房”或其他僭建物,但發現原來的士多房被更改為桑拿房及淋浴室,評估後,確定這些改動不影響建築結構,不用事先申請;惟署方發現士多房的一幅外牆與原來的批准圖則顯示的位置不符,要求業主及認可人士提供該幅牆身的構造及建造目的資料,其後更三次書面催促認可人士提供有關資料,日前視察外牆情況與6月時相若,署方人員已要求認可人士盡快安排打開磚牆,以便進一步視察。
而梁振英解釋,過去公開說過,待司法程序完成,會馬上重新啟動山頂兩間屋的僭建還原工程,所以在上周五,取得高等法院上訴庭的確認後,他委託的專業人士已即時與屋宇署聯繫。
對於立法會議員將提出不信任動議,他表示正在考慮到立法會解釋事件,但現時正在處理傳媒提出的問題,他希望具體地、盡快解答。昨日有傳媒指梁振英在2000年時位於赤柱的舊寓所,亦曾經有僭建,質疑梁並非第一次處理僭建,梁振英表示需要翻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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