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是,對小規模納稅人而言,“營改增”後實行3%的徵收率,比原先服務業5%的營業稅稅率要低,且對其從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下游企業可以抵扣,有益之處較為明顯。本報獲悉,上海財經大學胡怡建教授在江蘇省財政廳的一次講座上表示,1-5月上海營改增企業交稅84億,減稅9.14億,減稅的幅度約是10%。
根據江蘇省的改革精神,“營改增”減收的100億元將由各級財政自我消化、尋求平衡。對於確因改革增負的企業,經財稅部門核實後對其實施財政專項資金等財政扶持政策。
黃小平表示,“營改增”實施中明確的“分級負擔”原則,即試點企業的增負按現行財政體制來負擔:增負企業改征增值稅後繳歸省級的,由省級負責處理;改征增值稅繳歸市縣的,由市縣負責處理。
不過,這次南京會議上傳遞的並不都是好消息。據本報了解,由於各地(市)縣的政府扶持政策尚未全部出台,並且如何扶持更沒有統一標準,導致部分地區先行試點的運輸企業仍未開具增值稅票。
另一個對地方會產生較大影響的現象是,由於“營改增”在設計上是“促進現代服務業市場細分和分工協作,完整和延伸二三產業增值稅抵扣鏈條,以此促進產業升級轉型”,但對於經濟欠發達縣市而言,會導致企業在注册時向上海等更加集中。
此外,有地方參會人士坦言,實踐中交通運輸業和物流服務業未有明確劃分,本質上屬於同一個行業但在改革中執行的稅率卻相差較大。記者獲悉,本次會議還對實行垂直管理的金融保險業等如何推廣“營改增”進行了初步討論,財政部則建議地方可先行測算。
本次會議冠以“擴大試點”名義,有12個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參加,財政部副部長王軍在會上指出,營改增不僅是結構性減稅,更是財稅制度的重大創新。根據國務院規定,已要求全國推廣“營改增”,有參會人士向本報分析,這一時間表會在2013年“兩會”期間明確。 |